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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浦江政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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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快浦江县城市有机更新工作,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、拓宽浦江县房屋征迁安置渠道,满足被征收人补偿安置的多样化需求,根据《关于在房屋征收中鼓励使用房票的通知》(金市建〔2022〕166号)文件相关精神,结合浦江县实际情况,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完成了《浦江县房屋征迁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。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,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8月9日至9月8日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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